DSE考試模式
香港中學文憑的四個核心科目(中國語文、英國語文、數學及通識教育)及兩至三個選修科目。
| 新高中課程組合 | |
| 核心課程 (必修科) | 選修科 (兩科或三科)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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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中國語文 英國語文 數學 通識教育 | 按興趣選修,不設文科、理科或商科的界限。 | 
甲類:新高中科目
英國語文、中國語文、數學及通識教育這四科被稱為「核心科目」,考生必需於該等科目達到相應成績才符合大專院校課程的入讀資格。
乙類:應用學習科目
| 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 | 中國文學 | 
| 英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 | 英語文學 | 
| 個人、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 | 中國歷史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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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| 經濟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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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| 倫理與宗教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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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| 地理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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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| 歷史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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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| 旅遊與款待 | 
| 科學教育學習領域 | 生物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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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| 化學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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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| 物理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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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| 組合科學(3選其2)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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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| 綜合科學 | 
| 科技教育學習領域 | 企業、會計與財務概論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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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| 設計與應用科技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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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| 健康管理與社會關懷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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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| 科技與生活(前稱家政科)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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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| 資訊及通訊科技 | 
| 藝術教育學習領域 | 音樂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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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| 視覺藝術 | 
| 體育學習領域 | 體育 | 
丙類:其他語言科目
如院校收生規則容許,非以中文為母語的學生,可以下列科目取代核心科目中的中國語文科,作為報考本地大專院校的資格;以中文為母語並選考中國語文科的考生,若選考下列外語科目,在報考本地大專院校個別科目時則可作為選修科目計算。
      •	日語
      •	法語
      •	德語
      •	西班牙語
      •	印地語
      •	烏爾都語
    
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採用水平參照模式匯報評核結果。水平參照乃根據一套預設的能力等級來匯報考生所達到的水平。各能力等級將附有等級描述,以說明有關等級的 典型考生所能做到的表現。考生所得的成績,能反映其知識及技能,且不會受其他考生的表現影響。
這匯報模式亦可讓持份者清晰了解取得某個等級的考生所能達到 的知識和能力水平。香港中學文憑的成績匯報共分五個等級(1-5),第5級為最高等級。在考獲第5級的考生中,表現最優異的,其成績會以「**」標示,隨 後表現較佳的則以「*」標示。表現低於第一等級的會標示為「不予評級」。


 
 
 
  
 
